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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密云区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4〕109号

日期:2024-07-10 14:1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绿州博园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绿州博园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密云区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关于密云区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明确相关规划及用地手续有效期的函》(市规自密函〔2024〕507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实施密云区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密云新城中部。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1826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0094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17328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99024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居住及配套、幼儿园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96641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绿州博园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前期工作、开发、建设及房源使用分配等严格按照《密云区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及拟改造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文件》(京土棚改招[密]〔2016〕0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密云区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绿州博园投资有限公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660545284U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工程勘察

810.13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工程设计

2700.43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工程施工

61603.3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1767.6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变压器、路灯等

3242.2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沥青混凝土

16211.4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市政管线等

27018.9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房屋征收(拆迁)服务

126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房屋征收(拆迁)评估

115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

210.4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测绘

31.24



核准


征地补偿

3114.3



核准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

35846.58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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