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机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实施日期]2021-08-31
- [成文日期]2021-08-31
- [发文字号]京药监发〔2021〕207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1-09-02
- [有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